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
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条、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一、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就读境外本科的中国内地学生;
二、已获得高中毕业证;
三、英语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雅思(学术类): 6.5;
2.TOEFL (iBT):80;
3.GCE AL/ AS: C;
4.IB: 5;
5.SAT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590;
6.ACT English Language Arts (ELA): 23;
7.音乐学院的语言要求等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第二条、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31日前登录学校招生官网“自主招生申请系统”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申请系统,包括:
1.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 高中毕业证扫描件;
3. 已获得的境外院校本科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4. 托福、雅思成绩单扫描件;
5.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或升学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如GCE A-level、IB、AP、SAT、ACT等);
6.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网站截图或盖有教务处或中学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如有);
7. 音乐学院的曲目视频上传要求等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8. 以下申请材料如果提交,我们会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作为参考(非必需):
A. 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例如: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竞赛等;
B. 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1日23:59
三、注意事项
学校资料审核以报名期间我校报名申请系统所收到的申请材料为准,申请者无须邮寄。注册入学时,学校将收取各项材料原件作为入学注册审核依据,请申请者留好备份。
申请考生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条、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生命健康科学学院、数据科学学院、音乐学院6个学院及金融工程专业参与此次自主招生。学生报名时,仅设1个意向志愿,另设2个备选志愿供学生自主选填,若学生所填报的意向志愿未被录取,且备选志愿仍有空额时,将依据学生备选志愿顺序,针对有空额的备选志愿,由学校调剂择优选拔。
6个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大一结束时可在所属学院的所有专业内自主选定主修专业;金融工程专业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根据本专业的具体课程要求修读基础、通识及专业课程等。
各学院设立的本科专业如下:
一、经管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
其中,国际商务包含两个方向:环球商务管理、环球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经济学包含三个方向:经济科学、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经济学。
二、理工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
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包含三个方向:理论数学、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电子信息工程包含两个方向: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化学包含两个方向:化学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三、人文社科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
其中,应用心理学包含两个方向:教育和发展、工业/组织行为。翻译包含两个方向:传译、笔译。英语包含三个方向:国际企业文传、法律事务、语言技术。
四、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五、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六、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包含三个方向:钢琴、小提琴、美声。
七、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与数据科学学院联合本科招生专业有: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包含两个方向:量化金融、金融科技。
第四条、书院
我校为书院制大学,书院对学生进行全人教育,每一位录取的学生都会有书院归属。
第五条、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 综合审核
学校将依据申请情况自报名之日起即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分批安排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等考核,9月初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二、 录取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报送、审批及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及时发放。
第六条、入学及毕业颁证
被录取的学生应放弃原大学学籍,方可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注册系统注册,同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第七条、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条、学费
人民币九万五千元/生•学年
第九条、住宿
由于本次自主招生属于扩招性质,大学不提供住宿,学生实行走读制,须自行解决住宿。
第十条、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监部门对2021年本科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本科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第十一条、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
第十二条、附则
本简章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
课程咨询:132-8086-2159 微信咨询:koielts7777